租訂車須知
- 一律來電、網路預訂為準。且與花蓮租車服務人員確認用車日期後生效。
- 完成預定後,請於3日內將訂金(30%或以上)ATM轉帳或匯款至帳戶。
- 確認訂車並做成匯款動作,花蓮租車即會為您保留用車權利。
- 如3日內未完成匯款動作,本店有權將預訂之車輛轉租他人使用!
- 帳號資料:
完成匯款者請來電,Line,簡訊,並告知其帳戶後五碼、匯款日期、姓名,以便查詢。
因故取消訂車(非天災,台鐵延誤,飛機停飛等,不可抗拒之事件)。
- 花蓮租車24小時為一天。 訂金部分:為總租金之30%。餘額部分:取車時全額付清。
- 承租車輛時務必攜帶身份證及汽(機)車駕照,因應台灣相關法規及維護乘客安全,若未攜帶駕照者一律視為(無照),恕不提供證件後補,請您出門前確認,是否備妥身份證及汽(機)車駕照。
- 逾時費用:1個小時為假日租金的十分之ㄧ(超過20分鐘以1小時計),時數超過6小時或跨日逾時應承租一天(以定價計)。
取車須知
- 承租車輛時務必攜帶身份證及汽(機)車駕照,因應台灣相關法規及維護乘客安全,若未攜帶駕照者一律視為(無照),恕不提供證件後補,請您出門前確認好是否備妥身份證及汽(機)車駕照。
取車時請出示承租人駕照與身分證,供現場驗證及影印存底,承租人需年滿20歲,持有汽車駕照滿1年。外國客戶請出示信用卡、互惠國核發之護照與國際駕照(需取照日一年內)及互惠國本國駕照正本。
- 年滿18歲並持有駕照的未成年人(未滿20歲),租車需要下載,未成年人租車同意書,並完成簽章手續方能租車。
- 超過取車時間30分鐘,若無事先告知,視同取消訂車,並沒收訂金, 本公司有權力更改轉租他人。
- 若要續租時,請務必在預定還車時間前6~12小時提早告知,以便後續作業。
- 還車時請勿忘記取回車內之私人物品,若有毀損或遺失本公司不負擔保之責任。
- 營業時間:8:30AM~8:00PM
平、假日定義:
平日:週一~週四
假日:週五~週日,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連續假日及其前一日
- 租車租金皆不含5%營業稅。
- 取車手續完成時,如提前還車,不退還租金,以原始訂車合約為主。 若選用之特惠為專案組合時(例:租一送一、三日優惠、五日優惠等)如提前還車亦不退還租金。
用車須知
- 車輛於取車1小時內,機件若非人為因素之損壞,則由本公司全權保固,但車輛如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請立即告知。(行駛超過10公里或1個小時,仍須負擔租金)
- 全系車種皆配備CD音響,可自備CD,操作方式可洽詢現場服務人員。
- 租用車輛之燃油由承租人自行負擔,還車時若少於出車時油量,應負責補足。
- 為了讓每位承租人有良好的車內使用空間,租賃期間嚴格禁止於車內吸煙、檳榔渣、檳榔汁噴濺到整個車廂內也別讓菸蒂損傷車內設備。載運寵物僅限裝於寵物箱之犬貓如載運魚蝦等生鮮物品請置於密封容器中包裝完整!如有損害或造成車輛污損異味殘留、動物體毛殘留等承租人需賠償原廠修復費用或清潔費用,造成營業損失費用另計。敬請確實配合謝謝!
取消訂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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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訂車
(一般情況下,非天災狀況,請務必主動來電告知)
如預約人因故取消用車時,須酌收營業損失(訂金為總租金30%)
於預定取車日前1天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扣除已付訂金100%或保留一個月,超過一個月視同放棄。
於預定取車日前3天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扣除已付訂金100%或保留三個月,超過三個月視同放棄。
於預定取車日前4-6天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扣除已付訂金60%並收取手續費100元。
於預定取車日前7-13天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扣除已付訂金30%並收取手續費100元。
於預定取車日前14天內取消(不含取車當日),可全額退費,但須扣除手續費100元。
無任何主動通知:視同放棄,24小時內通知,訂金與租金不退還且不保留。
- 遇証件不符等因素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
-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天災或鐵路停駛等)取車日期或時段需臨時變更,請主動來電確認,以便為您優先安排車輛。
- 遇臨時特殊情況時之訂金退還方式:(僅提供天災、颱風、台鐵停駛等狀況,主動來電者適用)但須扣除手續費100元。
-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天災或鐵路停駛等)於本公司特殊活動內,退訂辦法以活動公告為主,(上述退訂方法不適用)。
注意事項
- 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若無車可代替退回訂金)。
- 違規超速該路段限速之60公里以上,需吊扣車牌三個月。期間之租車費用與違規罰款,皆由承租人全數負責繳納。
- 租借兒童安全汽座、衛星導航等設備,承租人需負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或損壞需照價賠償。租用期間若有違規、停車費等罰單,均由承租人負責繳清費用。
- 承租人如因轉介無照駕駛人、酗酒駕車或任何犯罪舉動等違約行為致使車輛損壞,需負全部賠償責任。
- 本公司所有車輛,全車系皆使用95無鉛汽油,除柴油車外。
- 其餘未盡事宜,以汽車出租單(租賃契約書)為準。